课程顾问

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29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3.27阅读次数:8674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29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的原因引起的,则:

A.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由受有损失的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正确。

选项B中,紧急避险人承担责任的情形为: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

选项CD所示情形不存在。

所以,本题答案选A。


【第2题】(单选题)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所规定的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不包括:

A.公开道歉

B.引咎辞职

C.责令辞职

D.免职

答案:A

解析: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选项A应为责令公开道歉,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


【第3题】(单选题)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掀开了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下列关于村民自治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C.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乡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D.村民会议是村的“权力机关”,村委会要执行或办理村民会议通过的决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D

解析:

A选项正确,《村委会组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乡镇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

B选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C选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可以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参加会议。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户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村民会议不是“权力机关”,表述有误。

综上,本题答案选D。


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

更多免费、专业备考资料

请下载老吴公考APP

以下小伙伴发表了留言
0 / 140
评论加载中...
直播预告

直播预告

App下载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联系电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