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63期)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63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李军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C
解析:
A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李军在犯罪过程中停止,已经开始着手,而犯罪预备是在着手之前。此外,李军是出于畏惧心理而主动停止犯罪,不构成犯罪预备。
B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素。李军丢弃钥匙,窃取现金未成功,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C项: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出于畏惧心理而主动丢弃钥匙,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D项: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李军并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犯罪,不构成犯罪未遂。
本题答案选C。
【第2题】(单选题)《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中重点考核内容为:
A.德
B.能
C.勤
D.绩
答案:D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本题答案选D。
【第3题】(单选题)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罪表现的是:
A.遗弃罪
B.权钱交易罪
C.滥用职权罪
D.以权谋私罪
答案:A
解析:
腐败本质上是权力的滥用,即拿权力作交易,侵吞公私财物,特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构成遗弃罪。”可见,遗弃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的一项罪名,不涉及权力的滥用,不是腐败犯罪的表现。当选。
B项:权钱交易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或他人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已经利益交易的犯罪,如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B项属于腐败犯罪,排除。
C项:滥用职权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C项属于腐败犯罪,排除。
D项:以权谋私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或他人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谋取私利的犯罪,如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D项属于腐败犯罪,排除。
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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