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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80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6.10阅读次数:8163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80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A.四十

B.四十五

C.五十

D.五十五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本题答案选B。

【背景扩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2题】(单选题)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一般根据该项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先予试行或暂行,而后由立法部门加以补充完善,再通过为正式法律,但在试行期间,该法律也具有约束力;第三种是:

A.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

B.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C.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至少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D.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第三种是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这是近年来我国在制定新法时使用的主要方式。

故正确答案为D。

【背景扩充】

法律施行和公布是不同的概念。法律的公布是指由特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向全社会予以公告,法律的施行则是指法律开始生效。第一种生效方式: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2018年3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第二种生效方式:法律公布后先予试行或暂行,而后由立法部门加以补充完善,再通过为正式法律,但在试行期间,该法律也具有约束力。如1982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试行)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法自1983年7月1日起试行。第三种生效方式: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如2017年3月15日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3题】(单选题)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B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根据这个法条,选项中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赔偿。”本选项中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B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C项:《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C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D项:《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此可知,该单位以解决本地户口为条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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