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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91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6.28阅读次数:8188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91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A.必须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B.可以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

C.必须以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其中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题答案选C。

【背景扩充】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2题】(单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是不合法的?

A.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

B.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

C.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09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地方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A项“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合法。

B项:《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权分别设定行政许可,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国务院某部门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B项不符合。

C项:《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C项“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合法。

D项:《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D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09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合法。

本题答案选B。


【第3题】(单选题)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某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一项处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C.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D.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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