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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0年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行动公告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6.05阅读次数:8079

2020年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行动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汾阳市委党校理论教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精神,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一、引才计划
本次引才行动共计划引进15名理论教研人才,引才岗位和具体条件以《2020年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行动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工作安排。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已经被录用为吕梁市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已被正式聘用为吕梁市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在报名之后、正式引进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引进。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才方式
(一)专技1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
(二)除专技1之外的其它岗位,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以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专项引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专项引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或搜索微信公众号“吕梁人才市场”-功能专区-招考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24: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国外毕业留学生专业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8:00

资格初审工作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时,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名时,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核准后在原发布引才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人事人才网联系解决。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引进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考核
1.考核范围
专技1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考核工作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公告。
(四) 笔试
1.笔试范围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5:1(含5:1)时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组织笔试:笔试工作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复审范围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直接进行考核和面试岗位的报名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以及是否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4)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面试范围
(1)经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2)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统一命题,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2名及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引进人选报市委人才办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引进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管理
(一)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8-7341334
汾阳市委人才办 0358-7332235
监督电话 18735833100
特别提示:
本次引才行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行动岗位表

吕梁市理论教研(汾阳)专项引才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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