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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3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19.12.13阅读次数:9487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3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根据法律,下列属于行政裁决的是(  )。

    A. 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

    B. 甘肃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

    C. 某人事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

    D.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无效

答案:D

解析: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A项: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不是行政机关,民事纠纷制裁不属于行政制裁。A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B项:“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不是行政管理活动,也不是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制裁。B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C项:“聘任合同”不是行政合同,不属于行政制裁。C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D项:属于行政裁决,符合行政制裁的要求。

本题答案选D。


【第2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C

解析:A项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B项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由此可知,起诉时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

D项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本题答案选C。


【第3题】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答案:B

解析:《A项、D项:2001年修正《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A项、D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项:第十八条规定:“(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见,C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项:“车祸所得医疗费用”不在规定之内。

本题答案选B。

【背景扩充】

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题目中要看清其财产的获得时间是否在法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只有获得方声明认可方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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