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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934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2.08.09阅读次数:7478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934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需要援助者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B.法律援助的形式为诉讼法律服务,不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C.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

D.以经济困难者、残疾人、弱者或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人群为对象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由政府设立援助机构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4.公证证明。B项说法错误,特征第5条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其他选项说法均正确,请考生自行储备。本题答案选B。

2.(单选题)乡镇人民政府是(   )。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立法机关

C.国家权力机关

D.国家司法机关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故乡镇人民政府属于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

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按照一定规则也可以制定地发性法规。”乡镇人民政府不具有立法权,所以乡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国家立法机关。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所以权力机关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政府不属于权力机关。

D项错误: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以乡镇政府不属于司法机关。

故正确答案为A。

3.(单选题)下列权利中属于法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

A.生命健康权

B.亲权

C.肖像权

D.商标权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生命健康权,亲权和肖像权仅属于自然人。故正确答案为D。

【背景知识】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利益。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身份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4.(单选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一项是(  )。

A.小张为某企业员工,打算辞职,须在20日前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一做法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B.小李企图入室盗窃,但因入户门锁无法撬开,多次尝试未果,只好放弃,这属于犯罪中止

C.小王在网络上匿名发布关于某明星的虚假新闻,对其造成名誉伤害,小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D.小赵在公交车上发现小吴偷其钱包,对其穷追猛打致其死亡,这属于防卫过当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表述错误。《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0日”的说法错误。

B项表述错误。《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小李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多次尝试未果)未得逞,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

C项表述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的行为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D项表述正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小赵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将小吴打死,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

本题答案选D。

5.(单选题)个体户崔某为使自己的劣质酱油能在某超市上柜,为超市部门主管汤某安排了一次全家境外游,并为汤某的儿子入学缴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行为属于:

A.混淆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独占排挤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反不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个体户崔某为使自己的劣质酱油能在某超市上柜,为超市部门主管汤某安排了一次全家境外游,并为汤某的儿子入学缴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答案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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