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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5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12.31阅读次数:9122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5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A.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D.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答案:B

解析:A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从执法者的角度讲,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故A项错误。

B项,“枪炮作响”指战乱,“法无声”指法律失去作用,故B项表述正确。

C项,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必须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才能发挥作用,这并没涉及道德问题,C错误。

D项,这句话意思是,法律不会对权贵阿谀奉承,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涉及初衷问题,D错误。


【第2题】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代替他人参加高考属于犯罪,应当处以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B错。


【第3题】下列情形属于我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A.甲市公安局处理治安案件出具的调解书析

B.乙市人民政府对于确认矿藏所有权的决定

C.丙市工商局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警告处分决定

D.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丁市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答案:B

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公安局处理治安案件出具的调解书,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A。

B项,《行政复议法》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B正确。

C项,《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故丙市工商局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警告处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C。

D项,《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合法时,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对规章的审查,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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