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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89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1.23阅读次数:9759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89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村民王某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土地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县水利主管部门巡查时发现王某的房屋建在泄洪区,便责令王某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已建部分。王某不服水利部门的处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将乡政府列为共同被告

B.法院应将县土地主管部门列为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县土地部门赔偿王某的损失

D.法院应告知王某先复议,不服后方可起诉

答案:B

解析:

土地主管部门与王某受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如果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行为合法,那么王某就会胜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就会被撤销;如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行为违法,王某将会败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就会维持,王某因受处罚所遭受的损失将应由县土地主管部门予以承担。因此,土地主管部门的审批行为是否合法,应当由土地主管部门在诉讼中进行举证或辩论,这样才能有利于查明案情,因此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题答案选B。


【第2题】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月收入3000元。某日,刘某外出忘关水龙头导致租住屋浸水,房东要求赔偿遭拒,遂将其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判决刘某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B.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C.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因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刘某是部分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

A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刘某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故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本题答案选A。


【第3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从供给、生产端入手,不断解放生产力,提升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下列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的是:

A.物价部门开展市场检查

B.商业银行上浮贷款利率

C.发改委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D.工商部门限制明星代言广告

答案:C

解析:

A项:物价部门开展市场调查属于部门常规业务,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无关。所以,A不是本题正确答案。

B项:商业银行上浮贷款利率,会使货币供给减少,从而使投资、消费减少,最终造成总产出的减少,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无关。所以,B不是本题正确答案。

C项:发改委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属于政府简政放权,给企业松绑,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所以,C是本题正确答案。

D项错误:工商部门限制明星代言广告是对广告制度的规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无关。所以,D不是本题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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