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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07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7.23阅读次数:8595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07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句俗语所蕴含的法律含义是:

A.原告自认

B.受害人同意

C.过错相抵

D.契约自由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用来比喻尽管某件事情可能会对一方带来伤害,但是双方却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件事。周瑜给黄盖造成了伤害,但是提前经过了黄盖的同意,所以周瑜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的是受害人同意原则。本题答案选B。

【背景扩充】

1.原告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承认被告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

2.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事先明确表示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加害人在其所表示的自愿承担的损害结果的范围内对其实施侵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3.过错相抵:是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4.契约自由:是近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近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可以追溯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契约自由指的是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应根据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而不得受到国家的干涉。契约自由原则的内容包括:是否缔结契约的自由(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结契约的自由(对象选择的自由),订立什么内容的契约的自由(内容的自由),以何种方式订立契约的自由(方式的自由)。


【第2题】(单选题)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符合规定。《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B项:“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与宪法不符。宪法规定表述为“有权罢免”而非“撤销”。《宪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C项:“国务院各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与宪法不符。《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项:“县级政府设立秘书长”不符合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本题答案选A。


【第3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设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法并无定期评价的有关规定,而行政许可有此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项说法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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