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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09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7.27阅读次数:7963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09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下列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是:

A.行政诉讼中,证明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民事诉讼中,对原告提出建筑物发生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事实,被告给予否认的

C.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所受损害的事实

D.行政复议中,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证明曾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该机关未履行的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A、C项情形原告要承担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下列问题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B项情形中被告要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有人或者管理者为被告,负举证责任的为被告(被申请人)。

D项情形中原告要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本题答案选B。


【第2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保险公司须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的是:

A.定期寿险合同到期时,被保险人仍生存

B.在终身寿险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C.在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期间,被保险人突发心脏病死亡

D.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故意隐瞒其有先天性疾病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定期寿险合同到期,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用给付或赔偿保险金。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B项:保险公司需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终身寿险是指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C项:被保险人突发心脏病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用给付或赔偿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伤害。

D项:投保人故意隐瞒先天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用给付或赔偿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保单指定的重大疾病确诊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定额支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题答案选B。


【第3题】(单选题)下列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是:

A.张某无意间将李某埋藏在屋外树下的十万元现金挖出,并占为己有,拒不交出

B.胡某在任邮政局营业员期间,盗取储户的存折密码,然后冒充储户在取款单上签名,提取现金40余万元

C.张某在给客户维修网络过程中获知该客户的网游账号和密码,后张某和其朋友利用该账号和密码在网吧玩网游,共消费3000余元

D.赵某意欲窃走丁某的手提包,在其刚拿到手提包准备离开时被丁某发现,丁某当即抓住手提包,但因力气较小,最终手提包还是被赵某夺走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

A项:张某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B项:胡某构成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该项中的胡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取走(窃取)储户帐户中的钱款,构成贪污罪。此外,储户的存款同时系邮政局管理的财产,其工作人员取走储户的存款具有公共财产的属性。

C项: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该项中,张某与其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消费(相当于窃取)客户网游账号里的钱,数额较大(3000余元),构成盗窃罪。

D项:赵某构成抢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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