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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405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1.02.26阅读次数:4817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405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在公交车上,一位古稀老人对一位没有及时让座的少年予以掌掴。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有人认为,该老人倚老卖老,掌掴少年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也有人认为,该老人获得座位的优先权利应该被社会尊重;也有人认为,本案中少年买票乘车后对空座临时占有的法律权利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分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案中老人获得座位的优先权利并不必然高于少年买票乘车坐座的法律权利

②尊重老人、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本案中老人强行要求让座的行为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依据

③少年和老年人一样同属于弱势群体,其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不应受到来自同属于弱势群体中他方的侵害

④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相冲突的时候法律优先”不失为解决本案中法律与道德冲突困境的有效方法

A.①②③④

B.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①说法正确。虽然老人依法享有社会服务和被社会优待的权利,但是前述权利并不必然高于少年买票乘车坐座的法律权利。

②说法正确。法和道德的调整规范不完全相同,让座是道德要求,但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少年有让座的义务。

③说法正确。老人掌掴少年的行为侵犯了少年的人身权,少年和老年人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而不应受到来自同属于弱势群体中他方的侵犯。

④说法正确,“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相冲突的时候应优先遵照法律。

①②③④说法均正确,本题答案选A。

2.(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纵观我国立法现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一些法律还需要及时修改和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________。

A.权责交叉、多头执法

B.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C.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扩大化

D.地方政府损害法律尊严和权威的立法行为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决定》指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中,应该给予行政赔偿的是________。

A.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甲驾驶单位车辆外出办事,途中顺路买菜,在菜场附近撞塌了菜贩乙的摊位,导致乙受到损失

B.交通警察甲与货运车司机乙有矛盾,甲诬陷乙违反交通规则,并吊销其驾照,导致乙的车辆两个月不能投入运营

C.某市食药监局发现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而将其扣押,该公司以此举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

D.检验检疫局扣留了甲公司从海外订购的一批植物种子,因该批种子属于危险物种。甲公司认为此举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并要求赔偿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项:顺路买菜属于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B项:交通警察甲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到乙的财产权,符合第四条第(一)种情形,受害人可以取得赔偿。

C项、D项:两部门的做法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合法行为,不予赔偿。

本题答案选B。

4.(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新规定,上海在采用乘客作证的传统取证方式基础上,加大了采用视频取证方式查处的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成效。以视频监控依法取证,________。

A.获得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认定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

B.获得的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公证才能作为认定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

C.其采集主体,可以是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

D.其采集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

【答案】A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以及检查笔录等,可以作为认定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收集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采用上述方式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查处车辆非法客运的依据。”

本题正确答案为AC。

5.(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做法,错误的是________。

A.甲在省司法厅表现了特别优秀的才能,直接从科长晋升为处长

B.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退休,乙在全市财政局公务员系统内通过公开竞争上岗

C.市工商局宣传处副处长辞职,丙通过面向社会的公开选拔,任职该岗位

D.丁在区公安局试用期后第一年度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被辞退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特别优秀的才能”不能直接晋升为处长。A项做法错误。

B项:《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B项做法符合此项规定,正确。

C项:《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C项做法符合此项规定,正确。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D项做法符合此项规定。

答案(做法错误的)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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