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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40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4.14阅读次数:7412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40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下列保健食品广告用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是:

A.某双岐软胶囊广告:快速治疗慢性腹泻,根除结肠炎

B.某三七袋泡茶广告:坚持服用,治疗高血压、脂肪肝

C.某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高效抗肿瘤,呵护肿瘤患者

D.某螺旋藻片广告:增强免疫力,调理肠胃,调节血脂

答案:D

解析: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A项中的“快速治疗慢性腹泻”、B项中的“治疗高血压、脂肪肝”、C项中的“高效抗肿瘤”等,均显示可以使疾病痊愈,违反上述规定。D项中的宣传符合上述规定,故本题答案选D。


【第2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准确的是:

A.行政处罚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有权行政主体管辖

B.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监督主要是采用抗诉的方式

C.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决定后,应说明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

D.行政机关发现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答案:C

解析:

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C项错误,《行政法》第七章“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规定:说明理由制度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决定时,要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所以说明法律依据的时间为决定时,而非决定后。

D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C选项说法不准确,本题答案选C。


【第3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就其被处行政拘留处罚起诉后,由其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若利害关系人就行政许可要求组织听证,那么听证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

C.某派出所对乙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乙遂向其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丙工厂将排污口建在行洪道上并违规排放,某市环保局与市水利局对该工厂分别作出处罚。

答案:B 

解析:

A项正确,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C项正确,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项正确,该厂显然有两个地方做错,一是占用行洪道,属于水利局的管辖范畴;二是违规排放,属于环保局的管辖范畴。两方面虽然同时出现,但是可以完全区分开。处罚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选项B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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