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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1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19.10.15阅读次数:8449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1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下列有关工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可认定为工伤

B. 由于员工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工伤,企业无需承担责任

C. 职工认为是工伤,但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D. 购买“五险”后,因工伤引起的所有费用可由工伤保险报销,公司不承担费用

答案:C

解析:A项说法错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B项说法错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C项说法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D项说法错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本题答案选C。


【第2题】下列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①“听说你养母病了?”“与我无关,我是被收养的。”

②“听说你生父病了?”“与我无关,我已经被叔叔收养了。”

③“爸,大学催缴学杂费了。”“你都成年了,自己挣钱交去。”

④“爸,小学催缴生活费了。”“我与你妈离婚了,找她要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②《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排除。

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题干中当事人已经上了大学,年满十八岁,父母不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了,排除。

④题干中当事人为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承担生活费,该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因此,①④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答案选B。


【第3题】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指的是: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排除A项。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所以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排除B项。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排除C项。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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