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顾问

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34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19.11.01阅读次数:8882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34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按照当前我国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几年?

A.三

B.四

C.五

D.六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本题答案选C。


【第2题】根据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陈某的大米后发现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可以向陈某要求赔偿

B.林某要到网上销售自家生产的大米,网络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需对其进行实名认证

C.张某买了一瓶价格5元的饮料,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某除可以得到5元赔偿,还可以得到1000元赔偿金

D.吴某委托广告公司为其生产的大米制作广告,广告内容夸大了大米的营养含量,声称其具有保健作用,对此吴某没有责任

答案:D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D项的案例里,吴某故意夸大了大米的营养含量,是违反了该法规的,应当承担责任,故该项说法错误。其他选项说法均正确。


【第3题】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酌情从重处罚。具体数额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三人在境外实施的该网络诈骗,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

更多免费、专业备考资料

请下载老吴公考APP

以下小伙伴发表了留言
0 / 140
评论加载中...
直播预告

直播预告

App下载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联系电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