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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0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19.12.10阅读次数:9655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0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下列国家公务员中属于领导职位的是:

    A.调研员

    B.巡视员

    C.主任科员

    D.副乡长

答案:D

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正职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D项“副乡长”属于领导职务。其他选项均为非领导职务。本题答案选D。


【第2题】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正确答案为B。

【背景扩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并没有对“有部分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规定。


【第3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某派出所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

答案:D

解析: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参与民事生活的国家)。A项、B项、C项的主体地位均是平等的,涉及的都是财产关系,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D项中的“某派出所”属于行政机关,李某和派出所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由行政法调整。本题答案选D。

【背景扩充】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在我国,民法的成文法规范包括: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商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在我国,商法的成文法规范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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