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111期)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111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下列行为中,行政机关的做法构成滥用职权的是:
A.工商部门对一批疑似走私的物品进行了查扣
B.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处罚决定所适用的标准反复无常
C.规划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撤回了发给S企业的规划许可证
D.公安局对小钱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未告知其事实、理由和依据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A项属于正常发挥职权。
B项处罚标准“反复无常”是不认真履行同时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利,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C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正确行使职权。
D项,未告知拘留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是未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不代表其中涉及职权的滥用。
2.(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一级政府的有:
A.州
B.旗
C.盟
D.民族乡
【答案】ABC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一级政府就是指和行政区划相匹配的某一层级的政府,乡镇政府、县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都属于一级政府。
《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苗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设自治州,行政地位在省以下、县以上。“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相当于县。“盟”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下辖旗、县、市。
故正确答案为ABCD。
3.(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说法正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项说法正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本题答案选C。
4.(单选题)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A.应当由张某负责赔偿
B.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属于意外事件,由王某自己承担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题干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赔偿机关应为人民法院。正确答案为C。
5.(单选题)关于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第二审发回重审,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一审违反公开审判规定、回避制度的,应当发回重审
B.发回重审原则上以二次为限
C.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当详细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D.对于事实不清的案件,二审法院既可以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B项错误。《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因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上只能发回重审一次。”规定明确“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次数只能有一次。
C项正确。《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题(错误的)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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