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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3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19.12.27阅读次数:9075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3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酌情从重处罚。具体数额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三人在境外实施的该网络诈骗,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2题】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答案:C

解析:A项: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现乙公司账户被冻结,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则甲选择不履行并不违约。故A项错误。

B项,双方的约定是货到付款,因此甲应遵守合同约定,无权要求乙公司先付款。故B错误。

C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第3题】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B.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D.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答案:A

解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故A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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