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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02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2.19阅读次数:9181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02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王某将自家三层楼房的承建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李某。双方合同约定,李某“包工不包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李某承担。李某找来邻居张某帮工,工资100元/天。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倒塌,将在地面上递砖块的张某压成重伤。张某要求包工头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李某不允,双方闹至法院。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B. 王某、李某、张某都要承担责任

    C. 李某、张某承担责任,王某没有责任

    D. 王某、李某承担责任,张某没有责任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雇佣张某干活,张某受到的损害理应由雇主李某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是承揽人,王某是定作人,李某没有施工资质,作为定作人王某选任有过失,王某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题】下列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①“听说你养母病了?”“与我无关,我是被收养的。”

②“听说你生父病了?”“与我无关,我已经被叔叔收养了。”

③“爸,大学催缴学杂费了。”“你都成年了,自己挣钱交去。”

④“爸,小学催缴生活费了。”“我与你妈离婚了,找她要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

①《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②《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排除。

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题干中当事人已经上了大学,年满十八岁,父母不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了,排除。

④题干中当事人为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承担生活费,该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因此,①④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答案选B。


【第3题】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

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

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他的弟弟

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

④吴某应聘时因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起诉至法院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答案:B

解析:

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②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朋友把表送给林某后,所有权归林某,他有权处分,送给他弟弟合法。

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下列情形除外:(1)女方提出离婚;(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而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4个月后提出,则违反《婚姻法》此项规定,不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情形。

④《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除了③以外,①②④均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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