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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08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2.27阅读次数:8799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08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单选题)按照当前我国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几年?

A.三

B.四

C.五

D.六

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本题答案选C。


【第2题】(多选题)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与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下列对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的表述正确的有:

A.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B.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C.行政监察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也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

D.行政监察机关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

答案 :ABD

解析: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五条规定: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A项表述正确。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B项表述正确。

C项:注意——此题为2017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真题,当时还没有修宪,行政监察属于政府行政的内部监督。但2018年我国修改了宪法,把监察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以外,故目前监察机关属于行政外部监督。按照当时的考试来说,C项表述不正确。

D项: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行政处分权(又称“决定权”)。D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选ABD。

【背景扩充】

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

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政纪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时,监察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3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是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

A.所任职务

B.德才表现

C.工作实绩

D.资历

答案 :AB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本题答案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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