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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67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0.05.22阅读次数:8429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67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第1题】(多选题)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的情形有:

A.超越职权

B.滥用职权

C.适用法律错误

D.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题答案选ABCD。


【第2题】(单选题)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A.司法机关可以不受时效限制审查该行为

B.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行为实施取得利益返还

C.行政行为自宣布无效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D.行政相对人对该行为有抵抗权

答案:ABD

解析: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①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②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③有权的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而不受时效限制;④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如罚款或没收的财物)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而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BD选项分别适应上述③④②的表述。本题答案选ABD。

【背景扩充】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第3题】(多选题)关于违法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上无效的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

B.有些行为虽不合法,但也并不违法

C.违反道德的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D.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答案:BCD

解析:

A项错误:法律上的无效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但并不违法。

B项正确:合法是指法律明文允许的,不违法是指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两者是有区别的,存在有些行为法律既没有明文允许也没有禁止,只是没有规定。

C项正确:违反道德的行为并非都违法,如同时与多名对象保持恋爱关系的行为就不涉及法律评价,但属于违反道德的行为。

D项正确:违法行为并不一定都违反道德,比如出租车司机为了救病人而闯红灯。

本题答案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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